閱讀聲明:文章內關于戶型面積的表述,除了特別標明為套內面積的內容外,所涉及戶型面積均為建筑面積。
裕匯集團董事局主席曾偉涉嫌為延遲支付20億港元貸款向工銀亞洲業(yè)務主管行賄,法官準許其12月離港4日 內地房地產商人曾偉涉嫌向銀行高管行賄案,11月30日下午在香港東區(qū)法院再次開庭,法官批準曾偉于12月暫返內地的請求,并要求曾偉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港元。
曾偉周二(11月30日)下午出現(xiàn)在法庭上,他身著黑色西裝,亮黃色領帶,而其妻全程陪同曾偉出庭。庭審后,曾偉在法院門前向財新記者表示,“對香港的司法體系有信心”,但拒絕進一步對事件予以評論。
今年47歲的曾偉,為裕匯集團主要股東、董事局主席,涉嫌向兩名中國工商銀行(亞洲)有限公司業(yè)務主管行賄580萬港元,三人早前遭香港廉政公署逮捕并起訴。
曾偉
兩位銀行高管分別為,工銀亞洲公司業(yè)務部主管、現(xiàn)年50歲的陳寶奎,以及曾任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、現(xiàn)任職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、43歲的陳翊耀。
香港廉政公署指出,去年上半年至今年10月期間,陳寶奎涉嫌收受曾偉共330萬港元賄款,以讓曾偉公司延期支付所欠工銀亞洲的到期貸款。陳翊耀涉嫌收受曾偉共250萬港元賄款,作為協(xié)助曾偉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時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。涉案貸款高達20億港元。
三人被控貪污、行賄及處理犯罪得益共九項罪名,之后曾偉在繳納了80萬港元獲準保釋,而陳寶奎及陳翊耀繳納50萬港元之后獲準保釋。
11月18日,曾偉案曾次提堂,因控辯雙方對相關法律解釋存在爭議,法官決定將此案押后。而11月30日的庭審,主要聚焦于曾偉向法官提出,要求暫返內地的請求。
30日的庭審,代表曾偉一方的律師在庭上指出,由于曾偉要出席在北京公司董事局的會議以及會見投資人。
該名律師稱,“這個會議對曾偉的公司很重要,關乎公司的融資計劃,如果曾偉本人不能出現(xiàn),對公司的形象和財務會造成影響。”而另一方面,曾偉的女兒目前在北京,需要接受手術,請求返回內地。
辯方律師又指,曾偉是青海省政協(xié)常委,在內地有一定的政治背景和社會地位。
若曾偉逃走,面臨職業(yè)、名譽毀壞以及經濟損失等風險,還重要的是有可能成為社會邊緣人。因此,他認為曾偉是不會冒著這么大的風險逃走。
然而控方律師指出,如果法官允許曾偉暫返內地,一旦棄保潛逃的話,曾偉很可能之后不會再返回香港;另外,曾偉案涉及的貸款金額達到20億港元,金額較大,且證據(jù)確鑿,之前廉署已提交曾偉行賄時的閉路電視,因此認為法官不應對曾偉一方的要求予以批準。
較終,法官當庭批準了曾偉請求,批準其于12月19日至23日期間,返回內地,但要向ICAC提交航班號、內地住宿地址以及行程安排,以及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港元。
曾偉于1995年在香港創(chuàng)辦裕匯集團,該公司曾開發(fā)過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、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、北京盈科等項目。曾偉本人曾獲“中國100位地產英雄”“中國地產十大企業(yè)家”等獎項。
案件回放:
近日(2009年10月份),棕櫚泉董事局主席曾偉因涉嫌行賄工銀亞洲主管被捕。香港廉政公署在該聲明中稱,三名被告分別為:陳寶奎 ,50歲,工銀亞洲公司業(yè)務部主管;陳翊耀,43歲,曾為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,現(xiàn)任職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;內地房地產商人曾偉,47歲,為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、董事局主席。
香港廉政公署稱,陳寶奎收受曾偉330萬港元賄款,作為協(xié)助延遲曾偉欠工銀亞洲貸款還款到期日的報酬。香港廉政公署還指控陳翊耀收受曾偉250萬港元賄款,作為就曾偉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(xié)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。
工銀亞洲是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的銀行業(yè)務資產。
曾偉,現(xiàn)年47歲,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創(chuàng)始人,董事局主席兼總裁,中信集團所屬海南博鰲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,青海省政協(xié)常委。曾先生自在房地產從業(yè)以來,獲得業(yè)內外多項殊榮與獎項,包括于二零零五年獲得的“中國100位地產英雄”、“中國地產10大企業(yè)家”,二零零六年獲得“中國地產影響力人物”獎、“中國房地產品牌專業(yè)人物”獎、“北京地產10大風云人物”獎等,表彰了他對中國地產行業(yè)特別是高端休閑地產的貢獻。曾先生除具有豐富的地產經驗外,還具有 的金融業(yè)背景,歷任港志達國際財務公司董事總經理,香港臺友國際投資集團公司任董事長兼總經理。曾先生于一九八三年獲得西南大學農業(yè)經濟系學士學位,于二零零五年獲得長江商學院高端工商管理碩士學位(EMBA),于二零零六年參加了長江商學院頭期CEO班的深造。
資料顯示,曾在銀行任職的曾偉于1995年在香港創(chuàng)辦裕匯集團,曾偉因上世紀90年代盤活“盈科”和2002年成功打造朝陽公園高端住宅“棕櫚泉國際公寓”揚名北京地產圈。2006年,他又因聯(lián)手鳳凰衛(wèi)視董事局主席劉長樂 拿下“京城爛尾樓”——瑞城再次引起市場關注。
報載:1988年,學農業(yè)經濟的曾偉時年26歲,他從四川某國家單位辭職,來到了海南。在海南,他先后在省政府、省人民銀行工作過。30歲的時候,曾偉已經成為了招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,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一年后,他放棄了這個令人羨慕的職位,決定下海,開始了他從商的生涯。剛開始曾偉做了一家投資銀行,據(jù)說他的桶金卻是1996年涉足房地產時賺取的。不過,直到曾偉開發(fā)了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這一高端項目,他才廣為業(yè)界所知曉。
風傳:其一,曾偉年輕氣盛時的理想是當個縣委書記,但他在四川卻感到無法施展抱負,也陷入一個人生的低谷,于是他去了海南;其二,他辭官下海后,在美國談判收購企業(yè)時認識了后來的太太妮可——那時妮可已經獲得了美國國籍并打算在美國長期居住。據(jù)說認識的起因是因為找洗手間,曾偉則一開始就認準了妮可是理想中難得的伴侶。其三,曾偉一心要在公寓里打造出有五酒店的大堂,因此,他每到國外高端酒店,就拿出隨身攜帶的電子測量尺蹲下來測量數(shù)據(jù),也不怕別人納悶的目光。
裕匯集團董事局主席曾偉涉嫌為延遲支付20億港元貸款向工銀亞洲業(yè)務主管行賄,法官準許其12月離港4日 內地房地產商人曾偉涉嫌向銀行高管行賄案,11月30日下午在香港東區(qū)法院再次開庭,法官批準曾偉于12月暫返內地的請求,并要求曾偉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港元。
曾偉周二(11月30日)下午出現(xiàn)在法庭上,他身著黑色西裝,亮黃色領帶,而其妻全程陪同曾偉出庭。庭審后,曾偉在法院門前向財新記者表示,“對香港的司法體系有信心”,但拒絕進一步對事件予以評論。
今年47歲的曾偉,為裕匯集團主要股東、董事局主席,涉嫌向兩名中國工商銀行(亞洲)有限公司業(yè)務主管行賄580萬港元,三人早前遭香港廉政公署逮捕并起訴。
曾偉
兩位銀行高管分別為,工銀亞洲公司業(yè)務部主管、現(xiàn)年50歲的陳寶奎,以及曾任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、現(xiàn)任職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、43歲的陳翊耀。
香港廉政公署指出,去年上半年至今年10月期間,陳寶奎涉嫌收受曾偉共330萬港元賄款,以讓曾偉公司延期支付所欠工銀亞洲的到期貸款。陳翊耀涉嫌收受曾偉共250萬港元賄款,作為協(xié)助曾偉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時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。涉案貸款高達20億港元。
三人被控貪污、行賄及處理犯罪得益共九項罪名,之后曾偉在繳納了80萬港元獲準保釋,而陳寶奎及陳翊耀繳納50萬港元之后獲準保釋。
11月18日,曾偉案曾次提堂,因控辯雙方對相關法律解釋存在爭議,法官決定將此案押后。而11月30日的庭審,主要聚焦于曾偉向法官提出,要求暫返內地的請求。
30日的庭審,代表曾偉一方的律師在庭上指出,由于曾偉要出席在北京公司董事局的會議以及會見投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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